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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年09月28日 16:39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:[]

各党工委、各单位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:

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,确保党员发展质量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要求,经党委组织部(党校)研究,拟组织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,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时间

报名时间:2021年9月24日至9月29日

培训时间: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

二、培训对象

各单位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

三、培训内容

以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,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、党的历史教育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、入党动机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教育。落实学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,把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入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。同时,学员还应自主学习党章、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公报等重要文献。

四、培训安排

1.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,结合一校三地实际情况,分别在济南校本部、威海校区、青岛校区组建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,培训班设班主任。

2.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分为课程学习、实践活动、结业考核等三个阶段。

(1)课程学习分为线上学习、线下授课、个人自学三个环节。其中,线上学习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线上平台,设置必修课20学时,同时提供选修课程由学员自选进行学习,线上学习学员操作指引详见《学员操作手册》(附件1)。线下授课由各培训班结合校区实际,运用党课、专题辅导、现场教学等形式组织开展,安排不少于4学时。个人自学统一使用中共中央组织部指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用书《入党教材(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修订)》,参训学员要结合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,撰写一篇心得体会,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。

(2)实践活动由二级单位党组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采取研讨交流、实地参观、报告会等形式开展。

(3)结业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结业考试。日常考核由培训班负责,主要对培训考勤、培训纪律、规定学习内容和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。结业考试由党校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平台线上统一组织。

五、培训要求

1.关于培训报名工作。各单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组织好参训学员报名工作,请于9月29日前提交《2021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》(附件2),济南校本部有关单位发至党校邮箱dangxiao@sdu.edu.cn;威海校区有关单位发至校区组织部邮箱sduwhzzb@163.com;青岛校区有关单位发至校区组织宣传统战部邮箱zxtb@sdu.edu.cn。党校将汇总各单位报名名单,并导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平台。

2.关于学员管理工作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参训学员的组织管理工作,包括参训学员线上学习的督促检查,实践活动的组织宣传,学员培训材料归档等工作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线上学习管理员操作指引详见《管理员操作手册》(附件3)。

3.关于结业考试工作。考试时间暂定11月13日,日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。成绩通报相关单位,培训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统一的结业证书。

4.关于参训学员守则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认真完成培训任务;增强组织纪律观念,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党校管理规定,自觉服从培训班班主任管理;严格遵守考勤纪律,按时参加培训活动,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活动时,应事前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培训班请假。

 

5.关于疫情防控。认真落实学校防疫要求,严格培训活动防疫管理,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原则,严格控制活动规模,线下活动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内。

6.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党校,办公电话88369369。

 

附件:

1. 《学员操作手册(国家教育行政学院)》

2. 《2021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》

3. 《管理员操作手册(国家教育行政学院)》

 

 

党委组织部(党校)

2021年9月23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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